
我必須要承認,我對花蓮的愛,也是在一種無理的境界,同等於恨!
但可能多加了一些正面的因素夾雜,那就是人對自認為美的事物,
總是愛得無法自拔,因此愛被允許擁有更多任性的空間,
那是一種無法被化解的濃厚,揪著我要往那裡去。
喜歡花蓮!一面是海、一面是山。
喜歡花蓮!緩緩的步調、寧靜的海巢。
喜歡花蓮!毫不掩飾的陽光、隨處可近的自然。
在那樣的地方,人怎麼可能不快樂?
當你走向海邊是海岸遼闊,爬上山去是山景遼闊,
還有多大的鬱悶足以凝聚擠壓狹小的胸魄?
那已經是開放延展到山邊海邊,填也填不滿的寬廣了。
星期六下班後直衝花蓮,曲折的北宜公路曲折我的腸子,
儘管備妥10張好唱的專輯,預約這一路長達5小時的陪伴,
呼之欲出的還是晚餐的吉野家,卻不是孫燕姿的「我不難過」。
經過了兩番簡短的淺眠,我在蘇花公路的起點醒來,
發明一種專注數夜間卡車,將視線從腸道般在車頭大燈前的扭動道路移開,
於是在第84台遊覽車和我們擦身而過之後,終於抵達花蓮市,
隨著海洋公園的標示,找到了我們第一天落腳的民宿--「12號橋空間」。
興奮的心情難耐,剛好音響裡又傳來了阿妹的「火」,
開著車窗,海風帶我們滑進黑暗樹叢中,不太明顯的小徑,
老闆站在門口迎接我們,看起來很疲累。
趕緊關掉音樂,tUrN oFF!
我們像是一群自以為花俏的Bass,掉進了古典樂的旋律,
慌亂得很有勁,卻失去歸屬於原境的美感。
匆匆款了各自簡單的行李,向老闆為我們的魯莽道了聲歉,
尾隨「12號橋空間」滿臉藝術氣息的老闆,
走近已預定好的"樓中樓海景套房"。
對歷經5個多小時蜷縮在福斯GOLF裡,還硬HIGH著扭跳唱歌的我們來說,
這房間是神的恩賜,寬廣、整面的窗,木頭的味道,
彷彿,還有海的氣息。
於是,草草盥洗,我們很快地入睡,
將手機鬧鐘調在老闆叮嚀的4點半,日出時間。
待續....
Recommend to Front page




喜歡一種事物沒有理由
因為就是打從心裡的愉悅
贊同大自然的美妙
很羨慕你可以玩得那麼開心
哪一天我也要到花蓮享受一下
重點是....居然可以大喇喇的曬太陽耶~~想都沒想過自己可以這樣的玩耍
我也好想去環島喔...希望自己在25歲以前可以達成這個願望拉~
其實..有時候會想..怎樣才是真的喜歡..而且很確定很確定自己不喜歡或是喜歡
但是..如果真的確定了..這樣又會給人太極端的感覺..
人好矛盾..不過..我想..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
如果真的知道自己之最...ㄧ定要狠狠的狠狠的去愛去喜歡
希望我也可以趕快找到自己之最啦!!
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